珠海市“科创杯”创新创业大赛指导发表时间:2021-02-24 16:59 (一)对本地培育或引进的获得国家科技部创新创业大赛的企业(团队),一等奖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国赛二等奖、三等奖和省赛一等奖的给予50万元奖励,市赛一等奖的给予30万元奖励,其他获奖的给予20万元奖励。 (二)给予大赛获奖企业的创新创业人才扶持。 (三)对大赛参赛企业给予贷款授信支持。推荐参赛企业对接大赛合作银行机构,由合作银行机构给予最高300万的科技信贷授信额度支持,并由珠海市科技信贷风险补偿金优先给予风险补偿支持。 (四)推荐给大赛合作投资基金、创投机构等;对大赛参赛企业给予创业服务支持。 注册截止时间:2020年7月24日;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7月31日 参赛资格确认截止时间:2020年8月7日。 (一)企业为珠海市内注册,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拥有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二)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且为非上市企业(新三板上市企业可以参赛)。 (三)企业2019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四)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在 2010 年1月1日(含)以后。 (五)大赛分初创企业组(工商注册时间在2019年1月1日后)和成长企业组(工商注册时间在2018年12月31日前)进行比赛。 (六)入围全国赛的成长组企业,必须在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推荐时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入库登记编号;对初创组企业不作此项要求。 (七)前八届大赛全国总决赛或全国行业总决赛获得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