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博新科技有限公司
BXKJ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认定

发表时间:2021-02-25 11:21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认定

一、    奖励政策

对于机构:珠海市科研机构、企业、从事科研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以及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等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分站、创新实践基地,分别给予一次性建站补贴100万元、100万元、70万元、50万元;每招收1名博士后,给予设站单位5万元工作津贴。

对于个人:1、出站后留(来)珠海市创新创业的博士后,年龄45周岁以下,且符合相应条件者,给予50万元住房补贴,分五年等额发放。

2、珠海市在站博士后,给予每人每年20万元生活补贴,资助期限一般为2年;并按珠海市专家体检标准,享受每年一次免费体检。

二、    申报时间

1、申请单位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0年3月9日-3月23日

2、入围推荐企业网上申报时间:2020年5月4日-5月15日

(具体时间根据政府公布的日期为准)

三、    申报条件

各类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可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一项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2.具有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

3.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

4.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二)推荐条件

1.建有国家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国家高端智库等国家科研创新平台。

2.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3.近五年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研项目。

4.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具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科技型企业家或从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且近三年企业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较高。

5.获得国家监管机构、行业协会较高评级或企业资质,整体技术水平或重点科研领域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具有行业示范性和带动性作用。

6.能够充分体现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企事业单位。

7.承担重要社会服务功能,具有较强科研创新能力的高端新型科研组织或省部级以上直属科研文化单位。

8.建有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且已有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

9.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等(须有三家以上符合申报条件的园区内单位同时申请设立园区分站)。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