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院士专家(企业)工作站认定发表时间:2021-02-25 11:15 院士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是指以省内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有条件的专业镇及高新区等科技园区为依托,以产业发展的技术需求为导向,以省内外院士及其创新团队为技术核心,联合攻克产业关键、共性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一种组织形式和载体。工作站采取政府推动,院士参与,企业管理,市场运作的建站模式。 对于经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初次认定的广东省院士工作站,按照与市级院士工作站相同的标准给予资助;一家建站单位只能以省级或市级院士工作站名义享受一次建站经费资助。 申报时间:2019年6月10日-7月31日 (具体时间根据每年政府发布的日期为准) 1. 在广东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和组织; 2. 有明确的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对行业发展有一定影响的研究项目; 3. 建有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或者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企业科技人员占职工总人数20%以上; 4. 配置有满足相关科研活动的基本条件,研究开发经费有保证; 5. 有相关领域的院士、专家或专业学会作依托,提供稳定的技术、人才支撑,与院士及其团队达成项目合作的优先建站; 6. 具备建立企业科协组织的企业原则上应当同时成立企业科协。已建立企业科协组织的优先建站。 在高新园区、经济开发区、农业产业园区或相关科研单位建立工作站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 2. 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和必要工作经费; 3. 工作站服务企业不少于20家; 4. 具备建立园区科协组织条件的高新园区、经济开发区、农业产业园区原则上应当同时成立科协组织。已建立园区科协组织的优先建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