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评定发表时间:2021-02-24 09:25 珠海市 1千元/件;高新区 1千元/件;斗门区 1千元/件; 万山区 5千元/件;横琴新区 1千元/件;金湾区1千元/件。 企业报送材料至当地受理部门时间为2020年10月28日至11月30日; 各市报送省受理窗口截止时间:2020年11月7日。 (根据每年政府公布日期为准) 1、凡在广东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的产品及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科发火〔2016〕32号文)规定的范围,或产品属于《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9年版)》均可申报。 2、申报的产品须为近三年研发并销售,且经过国家授权检测部门的认定。 3、申报产品要求拥有知识产权,产权归属明晰,并在其申报产品生产过程中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4、产品及其生产过程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