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发表时间:2021-02-23 16:42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通过科学技术或者科学发明在新领域中的发展,或者在原有领域中革新似的运作。在界定高新技术产业范围的基础上,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概念问题可以从2016年国家修订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来加以界定。在我国,高新技术企业一般是指在国家颁布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的居民企业,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 (一) 珠海市对当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资助;从创新综合实力、成长性、经济贡献等方面进行量化测评,遴选标杆高新技术企业并给予每家企业10万元资助。 (二) 企业所得税税率由原来的25%降为15%,相当于在原来基础上降低了40%。 (三) 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税前摊销;亏损结转年限10年;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四) 融资上市优先支持吸引政策和资金扶持,推动企业进入产业化扩张,促进企业融资上市。 (五) 更容易获得国家、省、市各级的科研经费支持和财政拨款。 (六) 企业品牌战略 突出产品新亮点优势,高企证书含金量高,企业知名度强,客户更加信任感,品牌发展更加快速。 (七) 高新企业将得到国家政府的各项业务扶持 科研专项资金、税收减免、股权激励、科技计划、项目用地、金融保险、出口信贷等多种政策措施。 第一批网上申报 2020年4月15日开始,企业网上填报资料截止时间是2020年5月31日 第二批网上申报 企业网上填报资料截止时间是 2020年7月10日 第三批网上申报 企业网上填报资料截止时间是 2020年8月20日 1. 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 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达到下列其中一项数量要求:A、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新药、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1件以上;B、实用新型专利5件以上;C、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专利(主要是指: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或者软件著作权8件以上; 3. 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2016版)规定的范围; 4.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